诺恒律所张秀华律师出席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并作会议发言

作者:诺恒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6-10-30 点击:

2026年10月24日上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于广东省广州市召开。来自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领导专家,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昌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广州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600余位专家学者参会,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商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与商事法治创新开展研讨。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广州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承办,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协办。

 


年会开幕式环节,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振江讲话;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广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广州市法学会会长孙太平,广州大学党委书记欧阳谦,广东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金艳分别致辞。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主持开幕式。

诺恒律所公司商事法律部主任、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法律咨询组专家、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咨询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兼职教授张秀华律师出席本次年会。张秀华律师与北京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景海竞律师共同撰写论文《商事纠纷中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适用研究》被收录于《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26年年会文集》。

本次年会共设置六场分论坛,各分论坛均设有专题论辩环节。与会专家围绕“新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实施与适用”“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下的股东权利保护”“聚焦破产重整制度的修改”“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中的民事责任”“数字经济和新质生产力的商事法治保障(聚焦《电子商务法》修改)”等议题,通过立论、主题报告、互动交流和评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论辩研讨。年会还设有商法青年学者论坛,围绕数据出资、智能化公司治理等前沿问题深入交流研讨。


张秀华律师担任第四分论坛“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中的民事责任”之评论人,围绕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是否应当推定交易因果关系” 这一前沿争议议题,与多所高校学者同台论辩、发表实务评议意见。张秀华律师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专业评议:

1.区分制度边界,不能照搬虚假陈述规则 虚假陈述是公开信息对外传播,投资者的信赖具有辐射性;而内幕信息具有秘密性,操纵市场行为手段隐蔽多样,投资者是否受不法行为影响,个案差异很大。二者行为构造完全不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不能直接套用虚假陈述的因果推定模式。

2.正视投资者举证难的现实困境 从价值取向来看,支持推定因果关系的立场,核心关切是投资者举证困境。证券市场电子化、匿名化交易,普通投资者很难直接证明自身交易决策是因内幕信息或者操纵行为而作出。固守“谁主张、谁举证”,很容易让民事赔偿条款被架空,证券法私权救济的功能难以落地。

3.严守推定规则边界,防范责任无限扩大 无限制推定因果会造成两大风险:一是索赔范围失控,行为人面临巨额不可预期赔偿;二是混淆交易因果与损失因果,将市场系统性风险、投资者自主交易判断产生的亏损,全部归责于违法行为人,违背侵权责任基本法理。

4.最优方案:构建有限、可反驳的推定规则 原告只需证明交易发生在违法行为期间、交易方向与价格诱导保持一致,即可初步推定因果成立;同时赋予被告充分反证权利。若被告能够证明投资者存在既定交易计划、交易系独立理性判断,则可推翻推定。 该方案兼顾投资者权益保护与市场主体行为预期,实现二者平衡。

长期以来,诺恒律所坚持学术研究与法律服务双向融合,积极参与全国顶级商事法学学术研讨,持续深耕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投资并购、证券侵权等业务领域。 未来,诺恒将继续以理论研究赋能实务办案,精准把握新《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适用要点,持续输出高质量商事法律服务,助力商事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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